什么是荆门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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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荆门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12 08:41:58

商标申请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常听人说起商标申请在先原则,那么什么是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呢?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哪些区别?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的解答一下:什么是荆门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仅以商品分类为例,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共有42个大类,涉及几万种商品,中国又将其分为485个类似群,体系庞杂,内容琐细,且还不断更新变化,对商品类别和类似群的判断,需要专门知识和长期实践经验才能准确地把握和判别。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小编融洽提示: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公司与企业从概念和形式上有哪些不同之处?据了解,有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为了帮助朋友们排忧解难,本章注册公司就来给大家说一说。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

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

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其实简单通俗的来说就是组合商标只能一起使用,不能拆开使用,否则会被撤销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其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即属于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多数都是分开注册,灵活使用。而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那么,如何掌握和区分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和冒充注册商标二者之间的关系和界线呢?这需针对具体商标案件个案认定,但其基本原则是:对注册商标作局部或较轻微的改动(如改变商标文字部分的字体,或在不改变图形主体的前提下对图形部分作某些变动或增减等)的,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所述的行为;但如果对注册商标的主体部分(包括文字和图形)进行较大的或根本性的改变,则该商标应视为一个新的商标,在此商标未经注册前就在使用中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将受到工商部门查处。因此,应重新申请注册。

在中国大陆我们如何进行台湾商标注册呢?这个问题困惑了很多在大陆的企业们,不要紧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来讨论一下:在中国如何台湾注册商标以及注册流程。

1、哪些人可以在中国台湾申请注册商标?(1)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申请注册商标;(2)在台湾地区无住所或营业所者,应委任商标代理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2、在中国台湾注册商标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商标图样;(2)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3)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贸易或商业情况的说明;(4)商品或服务清单。

3、在中国台湾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1)商标主管机关台湾智慧财产局对于商标注册的申请,先指定审查员进行审查;

(2)审查员依照商标审查办法,对申请商标进行程序上的审查,即审查申请书内容及规费文件是否完备,如有错误缺漏或文件未完备的,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当程序审查完毕后,再依照商标审查准则,进行实体审查,审查商标图样是否具有识别性以及是否违反不得注册的特别规定,如与他人商标近似等;

(4)审查后,认为合法者,即将审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公告在商标主管机关公报;

(5)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后,始予注册;

(6)从接受商标申请注册案起,大约需810个月才能审查完毕是否核准审定;

(7)获准审定后,将于商标公报公告三个月,看是否有人异议;

(8)公告满三个月而无人异议,始予注册,大约再经过一个半月后始发下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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