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商标注册完成后该做什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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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商标注册完成后该做什么工作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1 08:56:55

对于每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注册都是极其重要的事情,商标代表的就是企业,所以对于商标注册是绝对不能马虎的,而很多企业不知道其实企业商标注册完成后依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而今天就让资深的商标注册机构来为大家科普下,荆门商标注册完成后还需要注意的事情。

第一,商标注册完成后应该去了解下商标的有效期,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商标都是十年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到达后的前十个月或者后六个月应该准备商标的续展手续,如果没有续展的话商标就属于无效商标,而且商标具体的有效期还和企业特点以及地方政策有关。

第二,在商标注册的时候很多人都会考虑是否要35类商标,有的企业直接忽略了这单,觉得35类商标没有多大用,其实不然。35类商标的特点就是综合性强,而这恰恰也是当下互联网时代的特点,无论是电商经济还是其他网络服务大多数都适合35类商标。

第三,商标备案是很多企业都容易忽略的,而实际上当企业的规模够大时,是允许其他的企业或者下属企业使用商标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这些授权使用商标的企业必须到商标局备案才行,而这也是为了注册商标的原企业,诸如在商标注册的企业,都会第一时间备案,以用来更好的保护自己企业的商标。

第四,当商标注册成功后公司地址或者名称等信息发生了变化,应该第一时间到商标局进行更改并且办理相关手续才行,而如果是商标发生了变化,则需要重新注册商标才行。

很多企业之所以出现因为商标引起侵权纠纷就是因为商标注册完成后就觉得没有事了,而为了更好的保护企业商标,我们在注册商标之后还是应该了解上面提到的事项,诸如在商标注册完成之后都会到专业的机构咨询一下,学习相关知识来保护企业商标不被侵权。

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而注册商标是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其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在于有没有经过商标局审核,受不受法律保护,其持有人是否享有专用权!说到底,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在于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商标专用权,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商标专用权呢?

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专用的权利,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下面,我们通过与普通商标的对比来理解注册商标的这些权利。

(一)专有使用权。商标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注册人可以在国家商标总局核准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当然,未经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但是,未经注册的商标通常会引起消费者对其商品的不信任,进而影响商品的销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禁止权。商标的禁止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该商标,否则很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很多,常见的有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也就是说,除商标注册人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是不得随意“染指”该商标的,这样能有效避免“傍名牌”现象的发生。反观未经注册的商标,并没有禁止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权利,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多了,一方面会令消费者混淆商品来源,另一个方面也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更严重的是,如果有人先于该商标的使用者注册了该商标,则该使用者就构成了商标侵权,要付出巨额的赔偿。

(三)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要向许可人支付一定的费用。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转让,都可以令商标注册人直接获得经济收益。反之,未经注册的商标并非其使用者专有,当然也不可能与他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更不可能通过许可使用的途径直接获利。

(四)续展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所以,理论上讲,只要商标注册人愿意,可以无限期拥有该商标。然而,未经注册的商标时时可能被告侵权,随时都有可能被禁止使用。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为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趋势,按照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依靠技术、依靠改革、依靠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继续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至2020年,基本建成优质便捷高效的商标注册体系,达到世界第一梯队的领先水平;商标申请渠道多样,商标注册程序简化,商标规费结构合理,商标注册和管理全面信息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布局合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以内。以下内容为商标注册重点任务分享:

商标注册重点内容:

(一)提高审查效率,缩短审查周期

(二)完善审查机制,增强审查力量

(三)简化申请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合理调整规费,减轻企业负担

(五)强化技术支撑,提升智能水平

(六)压缩纸质档案存量,实现良性循环

(七)推动法律修改,夯实改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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