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商标注册会遇到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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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商标注册会遇到的各种问题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09 08:10:22

荆门商标注册不复杂,但是在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就像商标申请人考虑选择注册文字商标还是图形商标?那这两种商标到底有什么区别吗?各有什么优缺点?现在正式的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图形商标图形商标,是指仅由图形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所能取材的范围很广泛,既可以是拟物化的具体事物,也可以是扁平化的图标、符号。图形商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生动形象、便于识别与记忆。不仅如此,好的图形商标甚至还能传递企业文化,赢得客户认可。但其缺点也显而易见,就是不便于称呼和描述。文字商标文字商标就是指由汉字、字母、数字或其他文字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

与图形商标相比,文字商标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便于称呼和描述。由于文字信息的传递明显易于图片信息,所以文字商标的传播成本也更低,甚至某些好的文字商标已经转变为我们的日常词汇了。文字商标可注册为图形商标吗?文字商标的字体可以是印刷体、书写体或美术体,有些文字商标的字体极富艺术感,就会更接近图形。当文字的字体更趋向于图形而脱离文字本来面目的时候,就成为了图形商标。

有的商标申请者得知心仪的文字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就找位设计高人帮忙设计成图形商标,从图形商标中依稀能辨认出文字,最后商标以图形的形式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虽然这样的案例屈指可数,但这却能看出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优缺点总结为了让大家更清晰、全面地了解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的优缺点,总结了以下内容:图形商标的优点1、直观、形象、富有感染力,有助于公司实施差异化的品牌战略;2、不受语言、地域等限制,更利于公众识别与记忆。

图形商标的缺点1、与文字商标相比不利于称呼与传播;2、图形商标的查询难度较大,与文字商标相比,注册成功的概率相对较低。文字商标的优点1、文字商标同时具有形、音、意,分别用于感目、感耳、感心,能直观的传达信息,便于称呼;2、文字商标的注册成功率较高,因为文字商标查询相对容易,可预先避免与其他商标相似,故通过审查的概率相对较高。文字商标的缺点1、受语言、地域影响程度较大,如外国文字的商标就更难被当地人记忆和认知,这也是国际品牌一般都会再针对东道国。

重新注册当地文字商标的原因;2、某些只可意会难以言明的意义,通过图形更容易传达,而文字商标在这类表达上有所欠缺。建议:图形商标与文字商标的选择应当取决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一般而言,大众消费品更应该采用较为活泼的表现形式,图形商标或图形与文字的组合商标就是不错的选择,而小众消费品则需要根据目标客户的品味与喜好作出选择。

就设计趋势而言,文字商标越来越受到青睐,因为便于称呼和传播,单纯的图形商标则少之又少。我们建议商标申请人同时申请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由于文字商标申请的成功率较高,商标申请人可先申请文字商标作为防御之用,待图形设计完成后再继续申请图形商标。不少创业者为了降低成本,直接从网上下载商业字体用于商标注册。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多数商业字体是禁止商业用途的,一旦被字体公司起诉,可能面临上万元的赔偿。在国家不断加强版权保护的今天,每一位创业者都应当具备版权意识。

有人来电告知商标被驳回了,该怎么办?近期经常接到客户电话,被陌生电话告知商标被驳回事件,其中有一部分后来真的收到了驳回通知书,还有一部分商标根本没有被驳回。对于申请人来说,有人通知商标被驳回了很是惊慌,病急乱投医,导致上当受骗的情形也不少。

通知驳回的人,大致有三种情况1、商标申请时原代理公司2、自称商标局或商标局某单位的人3、称自己是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的人,但不是原代理公司现在我们来分析下这三种情况

1、商标申请时的原代理公司通知驳回,他们对驳回的通知,一般都会发送驳回通知书给申请人,上面有商标局的红章,代表该商标已被驳回。

2、商标局是国家行政单位,一般不会口头进行通知,大多是采用信函,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给原商标代理机构,所以凡是自称商标局或商标局某单位的人,一定是骗子!

3、号称某某商标代理公司的人通知驳回,他们利用分析软件,判断被驳回的可能性,然后逐一通知商标申请人,甚至号称有内部关系、商标局合作等等。

一般是概率性的,你的商标不一定真的驳回了,他们会诋毁你原来的代理机构没实力、不专业,驳回了都不知道等等的情况,从而获取申请人的信任。如果后面你的商标真的驳回了,那么,他们就会借助之前的吹嘘,来印证他们的神奇实力。其实只是概率性的,商标真的遭到驳回的申请人会对这些代理机构的实力深信不疑。

接下来,借助申请人的信任与对原代理机构诋毁,他们就开始让申请人进行驳回复审,或以包过、保成等名词来向申请人索取费用。总结商标代理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个别代理机构借助申请人急切心理,采用一些不法手段来获取申请人的信任,以招揽业务。再次提醒申请人,被通知驳回了,不要轻易相信,联系原代理机构,发送商标驳回通知并处理驳回案件。谨防上当受骗。

1、构成要素不同。企业名称一般由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只能由与他人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显著部分构成。

2、功能不同。企业名称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包括服务和商品。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

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服务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则必须经国家指定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

4、专用权范围不同。服务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仅在规定的区域内有专用权。

5、表现形式不同。服务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企业名称只能用文字表示。

6、适用法律不同。各国规范企业名称的法律有很大差异,商标则是用《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范。

7、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名称则不行。

对商标大家都有所了解的应该就知道,我国的商标申请向来遵循"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也就是说"谁先申请,商标就归谁。"而今天小编想谈的是关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优先权,这种优先权通俗一点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可以"插队",这种特权,想必每个商标申请人都非常想要吧。不过既然是特权自然就不是每个人想要就可以要,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这种"插队"的权利呢?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说说在商标法中关于优先权具体有哪些规定。

一、《商标法》第24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

二、《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该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那么就可以实际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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