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企业注册专利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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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企业注册专利有哪些好处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0 08:26:20

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来看,有必要申请版权登记,尤其是与内容相关的商标。商标受到积极保护。像你这样的商标局是不会通过的,只有在中国。版权是被动保护。商标局不予积极审查(商标除外)。它只在你要求权力的时候起作用。商标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中,对商标的专有使用权。总之,你有商标权(使用权、许可权、专有权、禁止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商标权人可以在生产、加工、制造等场所使用商标。”注册后的商标右上角或右下角可以印“R”,未注册的商标不能印“R”。版权也称为版权。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

一、证明商标(商标)的所有权避免了将来因所有权问题而导致商标的无效。

二、著作权一经登记,他人必须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三、委托他人设计的作品或者职务作品,未经著作权登记,很难证明所有权,也不可能确定原权利,这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了很大困难。

四、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保证商标权的稳定性,防止仅仅登记商标而造成的权利损失。

五、根据我国《商标法》、《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无效。因此,艺术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图形商标被其他类别的其他人抢先注册的,更有可能利用在先权利予以异议或者撤销。“商标版权”将保护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在“商标著作权”保护模式下,即使商标所有人的商标因未使用而被撤销,也被称为“商标撤销三”,也将禁止他人以其著作权为依据进行注册和使用。版权登记有四个功能:

(1)它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决定了著作权的归属,解决了潜在的纠纷,有效地预防了纠纷。

(2)恶意申请商标、外观专利的有效抗辩和撤销;

(3)是解决著作权与商标侵权纠纷的重要证据;

(4)作为著作权许可和转让的法律文件。版权注册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无需办理手续)→领取登记证(工程登记、报验需收取一定费用)。

一、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先注册用户,然后登录,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表,确认后提交打印。

二、申请文件的提交: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三、申请费的支付:当申请文件符合受理条件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支付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支付费用。

四、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符合受理条件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受理,并向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款书。

五、更正程序:申请文件有瑕疵的,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更正。逾期不改正的,视为撤回;仍不符合登记方式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者代理人。

六、领取登记证: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工作登记证》。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原受理通知书领取。如果你不想注册,你应该解释一下原因。如需邮寄版权登记证,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随着我国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商标的驳回率也随之提高。而驳回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种:

一是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基本规定,将一些法律明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识进行了注册;

二是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因此,在递交荆门商标注册申请前,对申请商标标识是否违反法律禁止注册或使用的规定及申请商标与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否构成近似的查询分析,就成了降低商标驳回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至关重要的一步。

很多企业可能会认为商标注册仅仅是制作、递交个申请文件就可以了。因此,当免费的服务模式出现在市场上时,很快便得到了这部分客户的青睐,但根据目前的市场反馈,后续很多企业因此被迫支付更高的服务费用通过复审甚至诉讼途径来争取商标所有权。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大多是企业与商标代理机构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认为互联网能够降低所有行业的成本,想当然地认为也包括法律服务行业,再加上一些代理机构的造势宣传,最终误导了企业对合作机构的选择。

最后在提示大家一点:商标注册代理是一项法律服务,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靠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法律态度来服务客户。时代在发展,互联网能突破的也仅仅是技术,而无法取代人的专业和经验,价格战并不能成为赢取客户信任的真正手段。在商标注册阶段,前期的查询分析真的很重要,免费的服务,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无法保障优质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意味着较高的法律风险。

误区一、自主发明并不需要申请专利

有些人天真的认为,自主发明的成果就拥有知识产权。我们申请专利是为了得到法律的保护。有效的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权利,专利是一种垄断权。如果我们没有申请专利的话,你的自主发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如果被他人盗用之后法律是很难判断的。所以我们的自主研发成果一定要申请专利,在我国商标专利都采用的在先申请原则,所以我们需要有很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早申请专利,防止他人恶意侵犯。

误区二、专利申请等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

少数人认为,专利可以在进行大规模生产之后再进行申请。那么这一想法肯定是错的。我们在研发了某项成果之后,就应该向专利局进行申请。产品还没有面向市场,等产品大规模生产之后,此时你的产品没有欢乐,处于不受法律的保护状态,如果有人一旦侵权,你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侵权人将会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经被公开为由进行抗辩。你打赢官司的机率就非常小,而且还会卷入一场官司中让你精力金钱都浪费掉。所以专利申请非常重要。

误区三、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专利申请人会偏见的认为,一项技术成果那么就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呀。不过这个想法也是错误的。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及外观专利。对于我们的技术发明,我们可以同时申请这几项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批得快,可尽快获得相应保护,通常需1年左右时间;发明专利则通常需2~5年审查批准时间。

误区四、保护技术成果唯一办法就是专利申请

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有效方式。但是专利申请不是唯一方法。申请人还可以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专利申请是获得法律的有效保护手段,当别人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但是劣势就是必须将技术方案必须进行公开。而技术成果通过采用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就不会公开技术方案,让别人无法了解到该项技术。

误区五、拥有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为什么拥有专利证书并不代表就拥有有效的专利权呢。原因是因为在我国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专利都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意味着你的专利可能跟他人的专利存在相同情况,但是你依旧可以获得该项专利。但是如果一旦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你的专利就会被无效掉,那么你就没有拥有该项专利的专利权。所以说,拥有专利证书也不一定拥有有效的专利权。

误区六、专利产品改进不需要在申请专利

如果你之前的产品申请过专利,对于新改进的产品,不再申请专利,那么你改进过后的产品就相当于没有申请专利。所以我们在对某项发明产品做出改进之后,需要进行重新申请专利。

误区七、专利申请前不做查新检索

很多专利发明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检索就申请专利了。这种不检索带来的弊端就是你不知道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技术方案是否公开过。但是对于专利申请人对于信息检索以及收集信息的能力低,导致技术方案重复度高。这种对于专利申请人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我们在申请专利之前,一定要进行检索工作,一旦发现有人申请过该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公开过,那么我们就可以放弃申请。对此,专利申请人可以咨询,让其帮助进行检索。

误区八、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专利申请之后缺乏管理这也是国内的一种现象。但是专利对于推动企业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很多企业拥有很多专利,但是无专人管理,导致专利文件之间存在冲突关系,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误区九、先发表论文或成果鉴定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急于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而没有想到先申请专利保护。因为发表文章或成果鉴定不可避免地要公开技术内容,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而得不到保护。笔者在专利代理过程中就曾遇到过某单位的一件极具市场前景的专利申请因过早发表学术文章而不得不放弃。

误区十、技术方案交代不清楚

很多单位的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待清楚,这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要求发明人提供更多的技术方案时,他们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表明这些发明人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他们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点技术信息,而恰恰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98%的可能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发明人的高度重视。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近似商标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长期以来,商标近似困扰着企业和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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