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注册商标的相关规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沙洋注册商标的相关规范

沙洋注册商标的相关规范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3 08:31:00

因为公司注销程序太过复杂,而且还要花钱,所以很多人选择不参加年检,坐视不理让公司自生自灭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和吊销是公司两种不同的解散方式,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程序和效果方面都有巨大区别。如果混淆这两个企业经营的基本概念,可能会对自己的企业造成巨大的不良后果。

公司吊销和公司注销有哪些区别?混淆了两者会造成哪些不良影响?小编为您详解。公司吊销和公司注销有哪些区别?

一、两者定义不同注销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吊销指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起诉、应诉等,但是不能开展经营业务。

二、两者性质不同注销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是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吊销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三、两者需要走的流程不同企业注销时,企业要走的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成立清算组——出清算报告——支付税款、工资——理清债权债务关系——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完成前面所说的流程后,企业才能合法注销。

企业吊销很简单,企业只要不去年报就可以了。然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混淆了两者会造成哪些不良影响?企业注销是合法的程序,没有任何不良的法律后果。如果不小心把企业注销弄成了企业吊销,就会产生以下严重的后果:

1、影响公司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信息会被录入全国工商系统黑牌企业数据库,并且会留下不良记录,终身进入工商系统黑名单,在全国范围3年内都不得申请或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再兼任其他公司法人代表也不能再设立新公司,甚至不能购买机票和办理贷款;

2、影响公司所有股东的信用;

3、影响企业名称的后续使用,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内,企业的名称不能再重新使用。最明显的就是,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代表会受到很大的影响。所以,公司不再经营后,一定要按照正常流程申请公司注销,虽然麻烦是麻烦了点,麻烦过后没有其他不良影响才是最重要的。

商标局在收到荆门商标注册申请之后要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手续是否齐备,申请文件填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主要涉及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相关费用是否已经缴纳等事项。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齐备并且申请文件填写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会予以受理并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填写不符合规定,商标局就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部分内容的,商标局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形式审查合格,发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商标局的实质审查包括对绝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和相对禁止注册事项的审查。

绝对禁止事项审查包括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中是否使用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涉及商标法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6条。相对禁止事项审查理论上应当对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权利(广义上的)冲突做全面的审查,但由于在先权利太过分散,商标局不能一一掌握。因此,审查时只对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商标、初步审定的商标和在先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进行审查。涉及商标法第28条、第29条。

近年来,工商局大力简化商标流程,进行荆门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今年6月29日,商标局发布《关于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试点运行的公告》。公告称,将进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试点。6月30日(含当日)之后产生的商标网上申请业务发文,以电子送达方式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用户注册邮箱。

试点运行期间,67种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发送,文件详情见附件。工商局简化商标注册流程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系统试点由此,小编提醒各位商标申请人:

1、试点运行期间,电子送达系统支持发送67种商标文件(并非所有类型的邮件),详见附件。

2、注意查阅注册邮箱文件,及时接受商标申请文件以免耽误商标注册进程。

3、该电子送达系统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只针对部分商标代理机构和企业用户进行,申请人还需注意纸质邮件接收(地址变动需要第一时间办理变更)。

荆门商标注册公司认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商标后申请人的侵权注册商标应当通过以下法律程序撤销:

首先,商标先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填写《撤销注册不当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并附送必要的证据和其他材料。注意,申请书应填写清楚规定的内容。

其次,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如果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可能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时,商标评审委员会会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补正通知书》,要求限期补正。

商标先申请人应按期予以补正,如果期满未补正,就视为商标先申请人放弃申请;如果商标先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手续齐备且申请书填写符合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则一定予以受理。再次,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并受理后,应当向商标先申请人发出《撤销申请受理通知书》,同时通知商标后申请人,并要求其限制提出答辩。

商标后申请人应按规定期限进行答辩,如其不按期答辩或者拒绝答辩,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最后,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法律正确地作出裁定,商标先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定会受到维护。


 

版权所有: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