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个人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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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个人注册商标有哪些好处

作者:荆门元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8 08:51:06

许多公司知道如何缴税,但许多人不知道该付哪些税,付多少税以及如何缴税。一般来说,企业首先根据其经济性质和经营活动确定企业应缴纳的税金和税率。今天,公司注册平台的小版本将向您介绍:

一、营业税

营业税的范围主要是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房地产,涉及国民经济第三产业的广阔领域。营业税税率从3%到5%不等,根据企业不同的经济性质和经营形式,停止确认。例如,交通、建筑、邮电、文化和体育等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金融和保险、服务、娱乐、旅游和贩运等行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

二.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务以及出口货物的单位和集体征收的增值税。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其中75%为中央财政支出,25%为中央支出。出口关键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税收支出全部为中央财政支出。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利润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就像纳税人获得的收入一样。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移财富、股息、利润、住房、特许权使用费、捐赠和其他收入。新税法将从2008年1月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低利润企业税率为20%。高新技术企业将按15%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形式:审计征收和审计征收。

四.集体所得税

账户审计仍征收集体所得税,股东份额需缴纳20%的集体所得税。可以对独资和股份制企业征收集体所得税。自2011年9月1日起,个人免税调整为3500元。

这里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我们应该注意每月定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即使没有必要纳税,即使没有经营,我们也应该停止申报零税率,否则我们将被罚款。此外,该公司需要建立一个标准的会计系统,以便要求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做会计,或者可能找到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停止代理。如需更多咨询,请联系公司注册平台客服。

一、申请国际商标注册有哪些途径

由于商标的地域性特性,商标所有人要想将其商标在哪个国家取得保护,就必须在哪个国家申请注册。那么作为商标申请人,他是否需要逐一在各个国家申请注册呢?答案是:不一定要逐一国家申请注册。现在世界上共有三个国际性或地域性的组织,这些组织可以直接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当然,如果申请注册的国家不是这些组织的成员国,那只有逐一向各国申请商标注册。下面将简要介绍这三个组织的概况:

1、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该协定签订于1891年,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从100多年前发展到今天,先后已经有48个国家加入了该协定,中国于1989年10月成为《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成员国。

该协定的宗旨是,凡加人马德里协定成为其缔约国,其国民便可以通过本国商标主管当局向国际局申请商标注册。采用这种途径申请国际商标注册的好处是:手续简单,申请人不论想要在多少个国家申请注册(仅限于马德里协定缔约国范围内)只需递交一份注册申请书。节约费用,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费用计算方式是:

以一个商标三个类为例,基础费653瑞士法郎(十年注册有效期)+每指定一个领土延伸保护国73瑞士法郎十中国国家商标局费用280元人民币+代理费200元人民币/每个国家。

从这个计算公式可以看出,申请人指定的领土延伸国家越多,其费用则相对越少,因为基础费和本国主管当局的费用是不变的,多指定一个国家就等于多一个73瑞士法郎和多一个200元人民币的代理费。但是,该协定对申请人而言也有不利之处,首先申请商标注册的工作语言是法语,这对中国申请人来说是比较困难的,特别是中国申请人直接将申请递交到国家商标局,因为如果是申请人直接递交的,将来国际局的通知包括驳回、异议、争议、撤消等法律行为就直接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如果看不懂,也没有及时委托专业代理人,则非常容易造成过期失效,导致了权利的丧失。另外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必须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至少是其本国的申请已经被刊登在初步审定的公告上。还有,如果申请人本国的注册在取得国际注册后的5年内由于各种原因被撤消或注销,基于该注册取得的国际注册也随之无效。当然,如果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期限超过了5年,这些注册将变成独立的注册,就不受到基础注册的影响。

由于马德里协定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了一些经济大国不愿意加入该协定,为了吸引这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加人该协定,于1989年特别联盟大会批准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中国于1995年成为议定书成员国。这样中国既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又是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成员国。

与协定比较,议定书的基本准则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申请基础,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必须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国际注册既可以基于申请人的本国注册,也可以基于其本国申请。其次是费用,议定书的国际注册的费用由各个议定书成员国自己决定,而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费用是统一规定的。再则是批准注册的期限,马德里协定规定,领土延伸至各成员国的注册申请,其商标主管当局必须在12个月作出是否给予保护的决定,并在该期限内通知国际局,而议定书则将12个月的期限改为18个月。

最后要提醒中国企业,以商标注册或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或议定书缔约方。但是,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2、欧洲共同体商标注册

欧洲联盟理事会于1993年12月20日颁布了《共同体商标条例》。根据条例的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申请欧共体商标注册。欧共体商标注册的好处是,手续简单,申请人只要申请欧共体商标注册,只需准备一份申请文件即可。节省费用,申请一件欧共体商标注册,其费用大约为4000―4500美元,如果要在欧共体15个国家逐一申请注册,其费用大约为15000美元。另一个好处是,如果注册了欧共体商标,在欧共体的一个成员国的商标使用便可以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在其他欧共体国家的不使用而被撤消。

3、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由非洲中部国家组织成立的,该组织的宗旨是无论是成员国的国民还是非成员国的国民,只要向该组织的任何一个国家申请商标注册,该商标申请就被视为向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提出的申请,就属于在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注册的商标。这就是说,各个成员国自己没有独立的商标注册机构,在这个组织内只有一个商标注册审查批准机构,只要一个商标注册申请被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批准注册,就视为在所有成员国取得注册。同样,在一个成员国内的使用则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另外通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申请商标注册,费用低,手续简单。一个类别一件商标申请注册的费用大约为2000美元,这比逐一进行国家注册的费用要少得多。

二、向国外办理商标事务需要哪些文件及应注意哪些问题

向国外办理商标事务应包括出口商品/服务商标在外国及港澳等地区的各类申请,包括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商标转让、许可备案的申请和商标咨询、查询、监视、异议、争议、侵权诉讼以及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等有关事宜;由于这些都是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建议中国企业在办理上述事务时,委托一家专业代理机构。

三、申请商标注册注意事项和要求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一类商品/服务上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需提交《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各事务所都备有专用委托书)。委托事项需逐项填写,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服务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县城具体列举并附准确英译文(英译文亦可由代理人代译),所提供的在申请国(地区)及在本国的首次使用时间应力求准确。

2、每份申请需提交印刷的商标图样25张(不超过8CM×8CM,不小于3CM×3CM)。在美国等国基于使用基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无法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的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照片中商标部分应清晰。

3、提供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内注册证副本或注册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许可他人注册的授权书。尚未在国内注册的,应另附有关申请商标所有权及其它情况的说明。

4、提供申请人营业热照复印件一份。

5、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须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并及时提交。为提高办案效率,申请商标事宜所需的文件如需翻译、公证或认证时,一般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支付。需要由申请人在当地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办理并及时提交。

四、办理商标续展、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异议、争议、侵权诉讼以及提交商标使用声明等注意事项和要求。

1、办理商标续展时,注册人须于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半年提出书面委托并提供续展商标的注册情况(注册号,商标及类别)。商标原注册证、续展证明以及注册人名/地址变更的官方备案证明的复印件。

2、办理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事宜时,委托人须来函正式委托并提供由当地工商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证明。每份商标注册的变更申请需一份变更证明正本。

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申请注册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能否被获准注册商标?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告诉大家:

田某是甲市A公司的业务部经理。A公司主要生产果酱、沙拉等商品,商品上使用的“Rober”商标,是于1997年核准注册的。因为本公司精美的外形包装和别致的容器设置,使得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果酱商品平均年销量达6500万瓶,并且其销售量每年都呈上升趋势,在国外市场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如今,“Rober”商标已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2010年9月,田某到乙市联系业务,无意中发现一种由B饮料公司生产的橙汁,商标为“Rober”,其外包装的正面图形、字体、色彩与A公司的“Rober”商标图案一致。

A公司相关负责人费尽周折找到B饮料公司,认为“Rober”商标系驰名商标,B饮料公司未经同意,就在其生产的饮料上使用该商标,已经侵犯了A公司的合法权益,应该立即停止该行为。B饮料公司辩解道,其使用的“Rober”商标是使用在与果酱食品毫不相干的饮料商品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或混淆,最近他们还正准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Rober”商标的核准注册。

本案例中,B饮料公司在不同类的商品上,申请注册与“Rober”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不能获得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其在自己生产的饮料上使用带有“Rober”商标标识的行为应认定为商标侵权。A公司在生产的果酱、沙拉上使用的“Rober”商标已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已构成驰名商标,且该商标早在1997年就被核准注册。B饮料公司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在不同类的商品——饮料上使用该商标,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行为应当被认定为商标侵权,商标局当然也不会核准B饮料的注册。而且我国《商标法》专门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作了规定,荆门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其保护范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对未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对已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保护,即就不相同或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法人注销后如何转让商标权?商标是企业的代表和标志。因此,我国法律对商标的转让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法人被撤销后商标权如何转让?

一、公司注销后,可以在一年内转让商标,也可以提出商标注销申请。公司撤销时未转让商标的,在确定所有权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转让方式转让商标。

二、商标权的转让不同于商标权的转让。这不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其原因是继承人消灭商标权。商标权的转让,只要继承人表示接受商标权,并履行向商标局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就可以实现。

三、公司注销前,其名下的商标可以转让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体工商户,但必须记住保存电子档案、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作为转让证明条件。接受企业财产的清算组织或者部门可以申请商标转让。

四、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原因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接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一方应当向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手续相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件的强度。公司的撤销与商标专用权因其他原因转移是一致的。公司被取消有两种情况。一是在企业注销前,未转让商标的,按照注销时清算报告的决议确定商标权属。

五、荆门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在指定的商品上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目前,我公司主要从事商标注册、复审、异议、抗辩、续展、变更、转让等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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